時間:110年6月17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以「U會議」軟體視訊會議
出席:林仲豪、蔡雪苓、林金宗、伍安泰、陳寶華、王盛鐸、陳琪苗、林泓帆、李政儒、李汶宜、蔡宜均、陳佩琪、葉進祥、曾怡靜、鄭嘉慧、鄭植元、林媗琪、吳玉英。
列席:康文彬、趙培皓、謝育錚、陳妙真。
主席:林理事長 仲豪 記錄:陳妙真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8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310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民眾檢舉本會特別會員案,請討論。
執行報告:本會於110年5月25日南律豪字第11000237號函轉嘉義公會辦理。
二、案由:民眾楊○○等3人檢舉本會會員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10年5月25日南律豪字第11000239號函知決議。
三、案由:民眾劉○○檢舉本會會員案,請討論。
執行報告:本會於110年5月25日南律豪字第11000238號函知決議。
四、案由:民眾黃○○檢舉本會會員案,請討論。
執行報告:本會於110年5月27日南律豪字第11000241號函知決議。
五、案由:本會擬於110年7月3日與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在本會會館舉辦「法治教育種子律師培訓民主基礎系列-正義」課程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10年5月28日南律豪字第11000242號通知會員報名。
六、案由:本會擬於110年7月31日台南律師公會一日遊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10年5月25日官網公告並通知已報名會員,活動因疫情考量取消。
七、案由:關於監察院來函為調查「公設及義務辯護制度」提供意見案。
執行報告:本會於110年4月28日南律豪字第11000243號函知相關意見。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因為COVID-19疫情嚴峻,司法院及法務部一再宣布暫緩開庭或執行,但仍有部分案件仍然必須進行,對於會員於艱難的時刻仍然履行律師職責,深感敬佩,也提醒大家務必做好防疫措施,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的健康。
(二)因為疫情之故,本會已經於5月14日宣布,至6月底所有本會主辦或協辦的相關活動取消或改期,會在本次理監事會討論是否要採行線上授課的模式來進行在職進修課程,以及討論其他活動要如何調整。
(三)司法院草擬「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草案,本人擔任全律會該特別條例的工作小組,與司法院洽談相關事宜。而司法院打算全面實施視訊法庭,草案預計在6月18日立法院臨時會通過,視訊法庭將採用「U會議」軟體進行,本人已經從6月7日起多次與本會會員就司法院計畫使用「U會議」軟體進行練習,也有撰寫「因應視訊法庭對律師的建議事項」供會員參考。
(四)長崎弁護士會會長中西祥之110年5月31日來信表示關切之意,也表示日本於疫情期間已經開始採取視訊開庭。已經請逸豪副秘書長擬稿,並經文嘉主委確認,將與水果果乾禮盒一併回函給長崎弁護士會,也會另外請秘書處安排郵寄臺灣當季盛產的芒果給長崎弁護士會。
(五)最後,本會理事陳廷瑋律師尊翁近日不幸病逝,代表本會理監事表達慰問之意。
二、監事會報告:本月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林金宗常務理事報告)
1.110年5月辦理平民法律服務共有183件。
2.110年5月財務收支相符。
(二)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陳佩琪理事報告)
7月3日法治教育預計延期至12月。
7月8、9日法律營取消,網站公告即可。
(三)學術進修委員會(伍安泰常務理事報告)
7月10日課程兩位講師願意以線上課程方式進行。
(四)秘書處(謝育錚秘書長報告)
1.110年5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10人。
特別會員:蕭仰歸、李衣婷、黃元龍、李勝雄、林玉芬(以上5名月費已處理);趙立偉(月費繳至108年6月)、周芳儀(月費繳至108年12月);陳怡婷、陳魁元、鍾夢賢(月費繳至110年6月需退費)。
2.截至5月底會員總數1037人(一般會員410人+特別會員計627人)。
3.截至5月底止跨區執業人數1216人(5月跨區51人、停跨23人)。
4.6月7日召開第2次秘書處會議。
5.會員大會暨律師節慶祝籌備事項報告:已訂本月22日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地點為富霖餐廳,並已徵詢司儀及主持人相關人選,其餘詳細情形待第一次籌備會後再報告。
6.請秘書處就理監事建議地院與高院律師休息室部分文具更新、桌面簡化及雜物清除等事項,儘速派員處理。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10年5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之律師:吳岳輝、王菱、鄭志侖等3名律師,請追認。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本會110年5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為擬訂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理事及監事會議電子通訊視訊會議實施辦法案,請討論。
決議:修正後通過。
四、案由:擬廢止台南律師公會會員代表選舉罷免辦法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110年7月8、9日舉辦110年度高中法律營活動取消辦理追認案,請討論。
決議:同意追認。
六、案由:本會110年7月31日前之活動取消或暫停辦理案,請討論。
決議:7月10日國民法官法系列2+3、7月24日家事法系列課程授權學術委員會依課程安排改成線上課程,其餘課程原則暫停,並公告於本會官網。
七、案由:本會111年度各委員會暨社團安排之活動計劃及經費預算審議案,請討論。
決議:修正後通過。
八、案由:平民法律服務中心週年慶活動併入會員大會暨律師節慶祝活動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捌、臨時動議
玖、自由發言
林金宗常務理事:建議由本人、理事長、秘書長與林泓帆理事,就如何以電話或其他方式提供民眾法律諮詢服務一事,先行討論方案後,再提交理監事討論、議決。
拾、散會